![音乐维权 音乐维权](/Upload/2016New/07/05/6360333091649602627935990.gif)
商场里播放的音乐也需要版权!
2015年11月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声明,推动《著作权法》的第三次修订,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,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。
近日,上海徐汇区法院审理了音乐版权侵权的案子,事由是美罗城商场没有经过中国音协著作协会的同意,擅自在商场内播放原本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两首港台曲目。该协会一纸诉状,将美罗城告上了法庭。请求法院判令美罗城立即停止侵权,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道歉,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7700元。
之前,大家对音乐版权的保护意识不强,侵权现象肆意泛滥。随着国家政策推动,人民维权呼声提高,现在侵权的音乐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,这是社会的进步。维权意识深入人心也是漫长的过程。维权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:
一、中国音乐教育水平相对于弱,音乐人创作活力不够
中国音乐人创作的活力与水平与国外相比有很大的差距,少数音乐人可以沉淀静心创作,有时容易急功近利。所以会有这样的现象出现:当国外的一首歌曲火了,就下载伴奏,再加上自己的一些创作然后推出新曲。这样的歌曲往往耳熟能详,让人有亲切感,可以快速占领市场,但是在无意中已经侵权了。
现在互联网的发展也加剧了维权的难度。音乐人可以“借鉴”的歌曲越来越多,以前是“借鉴”名曲,现在是可以“借鉴”不知名又优秀的歌曲。这样,“借鉴”后的歌曲火了后,拥有了一定的粉丝量,维权难度也加大,真正原创人还会被“诬陷”说炒作。
二、现有法律还不完善,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
在国外,维权的法律制度完善,拥有详细的审查体系,明确规定“抄袭的标准及后果”,如果有原创音乐人发现你抄袭了他的作品,即使是音乐动机雷同,他也能到法院去起诉。所有在这样的环境下,大家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音乐创作上,抄袭的现象也大大减少。而在国内,法律途径难走,取证难。很多人哪怕发现有人侵权,也懒得去起诉。因为所费的时间、精力与成本都大。打一个官司光律师费就不少,但是即使胜诉,拿到的赔偿也微乎其微。有些被侵权的音乐人会在网络上发步信息说:某某抄袭了我的作品。也许能引起观众的注意,抄袭的人迫于媒体的压力公开道歉并赔偿,但这种的情况也鲜少,大部分是不了了之。
三、尊重原创意识差
我们都习惯了免费听音乐的时代,无论在网络还是大街小巷上。很多超市或门店的负责人甚至都觉得,放音乐还要给钱是个可笑的事情,所以上面的案例商场版权维护的事件才会出现。而原创音乐人也没办法去每条街上收集侵权证据,这也造成维权难的原因之一。但相信政府政策、音乐业界、普通民众的共同努力,尊重原创的意识会慢慢加强,随之侵权的现象也会下降。
作者:胡映月
图:网络
乐度音乐原创,转载请保留版权!